服务承诺
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安全、优质、高效服务,不断发展集中供热事业,以热情周到的服务为用户供热,使供热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,特做如下服务承诺:
一、服务内容
(一)供热项目的设计、安装、调试
(二)供热新用户的增容入网
(三)热费、配套费的收缴
(四)供热抢修服务
二、服务标准
(一)供热项目的设计、安装、调试
1、按照城市规划对区域内新上的热源点、外管网、用户系统实行设计、安装、调试服务。
2、严格执行国家设计、施工规范,工程合格率达。
(二)供热新用户的增容入网
1、受理新用户开户申请,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。
2、业务接待人员礼貌热情,服务规范。
(三)热费、配套设施费的收缴
1、热费、配套设施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。
2、收费人员实行礼貌用语,热情接待用户。
3、对拖欠费用的用户,公司在按规定停止服务前,向用户发出书面通知。
(四)供热服务
1、按现行有关规定,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。
2、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房间内,供热设施规范的情况下,供热室温不低于18度。
3、运行期内,公司供热部小时值班,保障热用户正常用热。
(五)维修服务
供热设施发生事故,可直接拨打抢修电话。计划检修提前小时通知热用户,紧急情况需停止供热进行检修时,应及时通知热用户,并尽快恢复供热。
三、用户投诉及咨询服务
1、供热期间,实行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,及时受理投诉和解答。
2、对于职责范围以内的知情内容立即予以答复,如不能立即答复,工作人员会先行受理,然后半小时内给予用户回复。
3、对于较复杂问题,不能立即处理的,将在半小时内给用户说明情况,并在五日内给用户回复。
4、对于特别复杂的问题,经调查汇报后,由责任部门与用户共同协商处理。
潍坊滨海明阳热力有限公司
二0一六年七月十九日